近日,最近在广东顺德烟草稽查系统上演了现实一幕中的《潜伏》:只要每月向稽查队一位工作人员缴纳1000元的“信息通知费”,不拿证也可以卖烟。中央电视台《新闻30分》曝光了相关视频。
这位李姓稽查队员可能要抱怨自己运气不够好。那1000元的“信息通知费”他甚至还没拿到手,就被“雷厉风行”地开除了公职。这说明了一个朴素的真理: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。
但你还是无法说服我,在如此严厉的打击之下,就能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。
本案中的另一个当事人,福建人小江,2009年7月在广东顺德开了一家杂货店。他想在店里卖烟。为了拿到一纸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”小江可是没少受罪,最后还是不能如愿以偿。为什么呢?
1983年9月23日,国务院发布了《烟草专卖条例》,加上后来颁布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和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,建立起了“统一领导、垂直管理、专卖专营”的烟草专卖制度,把整个烟草行业纳入政府垄断经营管理。到这些年来不但没有松动,反而有不断强化之虞。像小江这样千千万万的普通零售商不过是在替政府打工;没有政府许可(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),他们连一支烟都不能卖。
根据《烟草专卖证许可办法》,顺德区各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数量是有限的,发完之后就不再接受相关申请——换句话说,就算你再有钱,也无法获得这一纸“许可证”。合法的渠道被堵死了,人们就只好转而求其次,寻找“灰色渠道”——这就使得烟草稽查系统的工作人员迎来了权力寻租机会。他虽然不能帮小江们办证,但可以在行使稽查职权时通风报信,使得小江们逃脱稽查。
现在,不管你去哪个城市,如果你要问当地哪些人的收入最高,回答几乎都差不多:烟草、电力、自来水等垄断行业。也正是在这些行业里,“信息通知费”一类潜规则的盛行成了公开的秘密。三十年经济改革的实践己经充分证明,哪个行业存在政府的垄断经营,哪个行业就存着巨大的寻租机会。“信息通知费”不过是烟草专卖制度结下的一枚恶果。掐掉这一枚果实,还有千万朵花蕾“潜伏”着呢。